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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教学·体育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方案2017-09-20 23:01:40   学科教学·体育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方案 (领域代码:045112)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服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体育领域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观念;治学严谨,热爱科学,献身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国家需要,积极为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服务。 2.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职业教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通晓中职或高职学校的教育教学方式和要求,熟悉其教育教学现状,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体育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4.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5.身心健康,能胜任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采取在职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三年,特殊情况可延至四年,其中在学校脱产集中学习课程时间不少于一学年。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课程学习采取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在课堂讲授、讨论、资料查阅等环节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和研究生主观能动性;指导教师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使硕士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特别注意研究生自学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应修学分要求如下: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学分不少于21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选修课9学分。 (二)课程设置 1. 学位课程,21学分 (1)政治理论课,2学分 (2)外国语 (基础部分4学分,专业部分1学分),5学分 (3)职业技术教育学,2学分 (4)现代教育技术,2学分 (5)体育专业技能方法,4学分 (6)体育(体育与健康)课程与教材分析,2学分 (7)体育(体育与健康)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2学分 (8)体育科研方法,2学分 2. 必修环节,3学分 必修环节3学分,其中学术报告0.5学分(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实践技能2学分,体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报告0.5学分(通过实际调研,撰写调研报告1篇)。 3. 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 含“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课程学习采取分段与集中、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论文选题 1.论文选题与论文类型:选题应来源于本专业领域,注意结合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需要以及所从事的教学实践;选题应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实际价值,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本专业领域或职业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选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研究生应在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的指导下,阅读文献资料、结合实际工作,写出3000-5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并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选题报告最迟在第三学期进行公开论证,经由3至5人组成的专家小组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工作。选题报告确定后,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3.论文工作过程:论文工作可以在送培单位完成,亦可在学校进行。 送培学校要结合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给研究生创造科研条件和接触社会实践及生产实践的条件。研究生应定期向导师和指导小组汇报研究工作进展,并于第四学期进行论文工作中期报告。研究工作基本结束后,应及时向导师和指导小组提交原始记录,汇报研究结果和论文写作计划,需要补做调查者,必须补做调查,经审查达到硕士论文写作要求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写作。 4.学位论文写作要求按《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五、论文评审与答辩 论文评阅至少要有2名相关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是校外专家。评阅人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本专业领域或职业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评阅人认为论文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同意举行论文答辩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由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答辩委员会一般为5或7名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有1名职业教育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具正高职称专家担任,论文评阅人只能有1位作为答辩委员,且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导师只允许1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参加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按《河南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以及教育部、学位办关于开展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至少在中文期刊(CN)发表1篇与毕业论文研究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出具论文录用证明),硕士生应为第1作者(如果指导教师为第1作者,硕士生可为第2作者),第1署名单位为河南科技学院。 六、学位授予 凡按照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完成各培养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硕士学位。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可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学位。如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表: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科教学·体育)领域课程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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