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体育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精神和要求,按照《河南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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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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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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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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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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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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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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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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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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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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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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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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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管理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成立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
三、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分数线的原则。
2、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3、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4、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6、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复试录取工作程序
(一)复试分数线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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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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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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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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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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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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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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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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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笔试时间及地点:
3月29日晚上18:30-22:30,教学楼8502(同等学力考生)
3月30日上午08:30-11:30,教学楼8502
第一志愿面试时间及地点:
3月30日下午14:30-18:00,综合训练馆及操场
3月31日上午08:00-12:00,体育学院会议室8114
(三)复试比例
体育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分配的招生指标,严格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计划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线上生源少于招生计划120%的专业,一般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四)复试形式
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面试以及专业技能考核等。
(五)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网络通知:体育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研究生处也要在网站上分批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2、电话通知:体育学院提前电话(或微信)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没有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体育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要求,请及时体育学院了解复试相关情况。
(六)复试报到
体育学院按照确定的复试细则组织考生进行现场报到。考生报到时,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到时间:2023年3月29日08:00-12:00报到并递交材料,15:00前完成材料审核。报到地点:体育学院会议室8114
(七)复试内容和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体育概论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三个方面,满分250分。
体育概论考试:主要对考生的体育学知识结构等进行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阅读与写作能力的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考生的专项运动技能水平,专项运动技能内容包括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健美操和田径,考生任选其中一个项目参加复试;其中选田径项目的考生,原地投掷铅球、跳跃(三步起跳动作)和跑步,考生任选其中一个项目参加复试。
2、复试要求
(1)笔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100分,专业外语笔试50分),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外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40分,综合能力包括综合素质40分和专项运动技能2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面试期间,要求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工作人员、复试考生全程佩戴口罩。要规范面试程序,整个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试题由体育学院命制并报研究生处备案。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复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00×100×0.6+复试成绩×0.4。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150×100×0.6+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0.4。
(八)复试录取资格审查
学院须在复试前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1、对考生身份的审查。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姓名用字是否一致。身份证号码是否与报名数据库身份证号一致。
2、对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往届考生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对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进行校验,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书面稿及电子稿(须将“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方便最终录检时当场验证。可在“在线验证”到期前再次延长验证有效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本科生,还要同时校验高职高专学历。
3、对学籍的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对其学籍进行校验,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书面稿及电子稿。
学历、学籍验证办法: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验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来校复试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学院。
4、对考生笔迹的鉴定。研究生处将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自命题答卷及复试笔试答卷整理后,会同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及研究生招生学院资格审查人员对考生笔迹进行比对。必要时,可以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5、对考生函调材料及档案的审查。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研究生处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其人事档案等材料,并据此于4月15日前完成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
复试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未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身份证正反面居中印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粘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书面稿及电子稿;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籍认证报告;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6)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
(7)《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8)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对于在2023年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往届毕业生: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粘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本科生,需要同时提交高职高专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位证书编号;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提供);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书面稿及电子稿(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本科生,需要同时提交高职高专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教育部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书面稿及电子稿(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提供);
(7)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8)《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9)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九)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体检在复试结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我院研究生处随后的通知执行。
五、调剂工作
不接受考生调剂。
六、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体育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体育学院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诉。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
2、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协议,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则录取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三)录取程序
1、各二级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最终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复试合格的考生,应全部予以拟录取。研究生处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分配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若排名靠前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接受“待录取”,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顺延“待录取”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
2、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各二级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复试的各项成绩及总分、加权总成绩及其排名、拟录取专业、学习形式等信息。
各二级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时必须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范围内。若公示拟录取的考生中,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可顺延“拟录取”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另行公示。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研究生处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列事项以学校发布的《河南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体育学院联系电话:0373-3693076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373-3040863、3693027、3040150
地址:校行政办公楼301室
举报监督电话:
校纪委:3040279,投诉信箱:jiw#hist.edu.cn;
研究生处:3040150,投诉信箱:yjsc10467#163.com。
体育学院
2023年3月28日